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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燒炭尋短殺害2歲女兒 一審判刑12年

陳姓女子長期精神不穩,去年 4 月間讓 2 歲女兒食用摻有安眠藥物的草莓果醬,隨後燒炭尋短,造成女兒身亡,陳女經人送醫後獲救。士院今天依殺人罪,判處陳女 12 年徒刑。

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陳姓女子與配偶長期感情不睦,又擔心 2 歲女兒會遭張姓生父搶走,因而長期精神不穩且有尋短意圖,又因不願女兒被生父帶走,萌生與女兒同死念頭。

西元 2021 年 4 月 11 日凌晨,陳女讓女兒食用摻有安眠藥物的草莓果醬,待女兒熟睡後緊閉住處主臥室門窗並燒炭,自己隨後服用安眠藥物躺臥地板,導致女兒吸入過多一氧化碳中毒後窒息死亡。

案發當天下午,陳女的配偶返家見主臥室上鎖,持備用鑰匙開門後發現女童已無氣息,陳女則呈現昏迷狀態,立即通知警消到場,陳女經送醫急救後恢復意識。

法院審理後認定,陳女不願留下女兒獨活,因此先讓女兒食用摻有藥物的果醬,希望女兒可以睡著,如此一來既不會醒來,也不會感到痛楚,另外也與女兒換穿親子裝,希望一同死亡,顯見陳女殺害女兒的故意相當明確。

法院審酌,陳女無視女兒仍有生父等人可以照顧,竟萌生女兒既為其所生,當可決定其生死的偏差觀念,剝奪人生正起步且無自殺決意的女童年輕生命,使女童無法開展屬於自己的璀璨人生,所為實有不該。

法院並考量陳女生長背景並非順遂,且自身也存有尋死念頭,與一般為情、為財或單純因仇恨而殺人的犯行有別,判處有期徒刑 12 年。可上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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