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報稅季即將來臨,今年受惠於基本生活費調整,將有助於多口之家稅負降低,成為小確幸;此外,家族企業向來使用閉鎖型公司傳承,如今,未上市櫃股權交易將納入課稅,同時,去年受疫情影響無法回台的民眾,又該如何報稅,5 大關鍵整理。
●今年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變化?年所得免稅門檻?
財政部指出,一般個人免稅額為新台幣 8 萬 8000 元,綜所稅標準扣除額為 12 萬元,薪資所得扣除額 20 萬元,加總為 40 萬 8000 萬元。
因此單身者去年年收在 40 萬 8000 元以下,今年可以免繳綜所稅。由此而推,雙薪配偶「頂客族」合計年收 81 萬 6000 元以下,今年得免繳綜所稅。
若為雙薪四口之家且包含兩名 5 歲以下子女,免稅額為 35 萬 2000 元,標準扣除額為 24 萬元,薪資所得扣除額 40 萬元,兩名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24 萬元,加總合計年收在 123 萬 2000 元以下,可免繳綜所稅。
●免稅小確幸,今年基本生活費從 18 .2 萬元調升至 19 .2 萬元。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保障國家不可對民眾「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課稅,標準為依照主計總處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 60 % 計算。主計總處去年公布 2020 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 32 萬元。
財政部配合調整基本生活費 1 萬元至 19 萬 2000 元,創歷年最大調幅,並於今年報稅適用。
安永執業會計師楊建華表示,當家戶中所有人基本生活費用的合計數,即「申報戶人數乘以 19 .2 萬元」,高於「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以及儲蓄投資、幼兒學前、教育學費、身心障礙、長期照顧等特別扣除額」加總金額,計稅時,差額就可自綜合所得總額扣除。
舉例來說,育有就讀大學、高中子女各一名的四口雙薪之家, 2021 年基本生活費合計為 76 萬 8000 元( 19 .2萬乘以4人),但家戶適用的免稅額、扣除額合計僅 61 萬 7000 元;因此計稅時,綜合所得總額將可多減除 15 萬 1000 元。
不過,以 70 歲以下單身族來說,光是免稅額 8 萬 8000 元,加上標準扣除額 12 萬元便已超過基本生活費 19 萬 2000 元,故不適用基本生活費抵稅。
●因疫情無法返台,不確定是否符合「居住者」者,該如何報稅?
根據所得稅法規定,3 種人是屬於「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居住者),一旦符合居住者身份就有繳稅義務。
一、設有戶籍並於課稅年度在境內居住合計滿 31 天。
二、設有戶籍並於課稅年度在境內居住 1 天以上未滿 31 天,其生活及經濟重心在中華民國境內。
三、無戶籍、於課稅年度內在境內居留合計滿 183 天以上者。
不過考慮到海外工作者碰到疫情無法回台,可能在台灣未滿 31 天,就會衍生報稅問題。
安永執業會計師楊建華指出,海外工作者若受疫情影響無法回台,影響在台居住天數變化,而對「居住者」身分的認定產生疑義,建議沿用以前年度的身分先進行申報;稽徵機關查核時,提供相關事證即可,國稅局會依個案情形從寬認定屬居住者或非居住者。
●家族企業看過來,未上市櫃公司股票交易所得今年起需課稅。
財政部指出,「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即最低稅負制)目的是對因享有租稅優惠、只需繳很少稅或可完全免稅的個人及公司,課徵基本稅負,促進租稅公平。
最低稅負制 2020 年修正後,主要是把未上市、未上櫃且未登錄興櫃的股票(簡稱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重新納入個人課稅項目;不過,為避免「殃及無辜」,放寬符合條件的高風險新創公司股票交易可排除適用。
修正新規於去年生效、今年5月申報去年所得時適用;楊建華提醒,民眾應記得申報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以因免漏報或短報而遭罰。
●房地合一 2.0 上路,交易預售屋者注意。
實價登錄 2.0 在去年 7 月上路後,預售屋成交後應即時申報,且買受人不得將預售屋紅單(購屋買賣預約單)轉售給第三人;同時間上路的房地合一稅 2.0 也明定,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交易視同房地交易,應按房地合一稅 2.0 規定申報繳稅。
也就是說,預售屋交易時間點落在去年 6 月 30 日以前,所得計入綜合所得額,按照 5 % 至 40 %累進稅率課稅、營利事業適用 20 %稅率,今年 5 月申報。
若是在去年 7 月 1 日以後交易,個人在交易日次日 30 天內申報、營利事業則是落在今年 5 月申報。至於個人與營利事業適用稅率以持有時間計算課稅,舉例來說,若持有時間 2 年以內,適用稅率 45 %;超過 2 年未達 5 年為 35 %。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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