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稽查各大生鮮賣場、傳統市場、水果批發行的草莓農藥殘留,抽驗國產、進口草莓共 20 件,其中,4 件日本進口草莓農藥殘留不符規定,通知下架回收。
正值草莓產季,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啟動草莓稽查專案,抽驗國產、進口(日本 9 件、韓國 1 件)草莓各 10 件,進行農藥殘留 381 項檢驗。
其中,西屯區百貨商場販售的「日本草莓」檢出賽安勃 0.92 ppm (標準:不得檢出)、氟尼胺 0.05 ppm (標準:0.01ppm );北區百貨商場內超市的「日本福岡草莓」檢出亞派占 0.10 ppm (標準:不得檢出)、賜派滅 0.04ppm (標準:不得檢出)、賽果培 0.07 ppm (標準:0.01 ppm )。
另外,南區大賣場的「日本草莓」檢出賽安勃 0.18 ppm (標準:不得檢出)、氟尼胺 0.16ppm (標準:0.01ppm );潭子區水果批發倉儲販售的「日本草莓」檢出氟尼胺 0.14 ppm (標準:0.01ppm ),4 件日本進口草莓的農藥殘留檢驗結果皆與規定不符,立即通知業者下架產品且不得販售。
食安處長傅瓊慧表示,4 件日本草莓中,3 件產地為福岡、長崎與奈良縣,已移請源頭業者所在地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調查處辦,另 1 件產地為日本佐賀縣的草莓,移請源頭業者所在地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辦理,如違規屬實將以違反食安法規定,處新台幣 6 萬元以上、2 億元以下罰鍰。
食安處指出,此次進口草莓農藥違規類別為殺蟲劑,賽安勃、亞派占與賜派滅,標準皆為不得檢出;另氟尼胺與賽果培皆超出農藥容許標準,農藥為農民種植時為防害蟲侵襲而使用,易附著在作物上,攝取過量會中毒,長期累積會造成肝腎負擔。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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