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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快篩陽同確診 指揮中心說明3基礎與執行4原則

圖為台北市中正區一間藥局,民眾購買家用型快篩試劑情形。圖片來源:中央社

快篩陽性經診斷確診自明天起全民適用,由於快篩約有1至2成偽陽性,指揮中心今天以法理、倫理、學理為基礎,提出新制執行須符合不傷害、利他、自主、公義等4大原則。

國內「快篩陽性經診斷確診」制度,從一開始分階段開放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防疫3類對象,到所有 65 歲以上長者,及原鄉區、偏鄉離島居民,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下午在疫情記者會中說,現階段制度已漸漸上軌道,決定擴大至全民適用。

據統計,六都社區採檢站 PCR 與快篩陽性一致率估計,數據介於 80 至 97 %。陳時中說,陽性一致率、偽陽性機率低是擴大全民適用關鍵原因,「這就為何不早一點全國實施」,過去雙北多次提出希望優先上路,恐怕讓各地湧入民眾篩檢,衝擊醫療量能。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組長石崇良說,由於擔心快1至2成篩偽陽性可能造成不必要且過當的人身自由限制、不必要投藥引發病人傷害,將從「法理、倫理、學理」3大理論,依學理,全國 PCR 與快篩陽性一致率達8至9成以上,偽陽性低,以法理、倫理設計配套措施。

另外,透過「不傷害、利他、自主、公義」4大原則,確保快篩陽性經診斷確診者權利。石崇良解釋,不傷害原則是指所有醫療處置都需要考量不傷害病人,不可過度診斷,造成病人接受不必要處置,增加傷害風險。

石崇良說明,利他原則是指所有治療都有利益與風險,應在兩者間尋求最大利益,考慮快篩陽性、 PCR 一致率提高,顯示已是執行全民適用時間點;自主原則是所有利害都要充分告知,強化醫病共享決策,讓患者了解可能權利義務關係,是開立藥物、確診過程重要原則。

至於公益原則,石崇良表示,則是確保在防疫、治療資源有限情況下,將受惠人數達最大化,希望明天起全民適用快篩陽性經診斷確診政策實施後,剩餘的 PCR 檢驗量能可保留,臨床上高度懷疑個案可透過 PCR 早期確診。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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