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環保局「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室」 15 名「聞臭師」,每天靠嗅覺判定協助鑑定異味樣品,經統計今年1到5月中,稽查異味陳情案採樣數計 48 件,裁處金額達新台幣 423 萬元。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 2004 年成立「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室」後,讓空污異味陳情案從稽查、採樣到檢測判定一條龍迅速處理, 15 名合格儲備嗅覺判定員「聞臭師」每天「用鼻子上班」,把關油煙、廢氣、豬圈臭味等。統計今年1至5月中,異味陳情案稽查採樣數共 48 件,裁處金額 423 萬元。
環保局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指出,當環境稽查科有樣品進來需要執行聞臭測定,會讓 15 名合格儲備聞臭師接受5種基準嗅液試驗以判定是否合格;再從中選任6人進行聞臭測定。且官能測定當天不能化妝、不能吃辛酸辣食物、不能感冒鼻塞或有影響嗅覺疾病,平時更不宜碰菸
、酒及檳榔。
環保局說明,由於異味陳情案多發生在夜間,空氣異味是否超標,從採樣到完成判定,依檢測標的不同,須在6或 12 小時內完成。異味樣品經採集後,會再由6名嗅覺判定員進行官能測定,在「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室」環境下,逐一以乾淨空氣稀釋的嗅袋進行異味判定,檢測值再經公式運算嗅覺判定員全體閾值,換算成異味污染物濃度值。
此外,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需在特定環境(溫度維持 17 ~ 25 ℃、相對溼度 40 ~ 70 %)、不受外界干擾「官能測定室」進行。環保局需先培育合格儲備嗅覺判定員,經接受花香、糖焦、汗臭、糞臭及成熟果實等5種基準嗅液試驗,均判斷正確者才為合格儲備嗅覺判定員。
對於據以裁罰的檢測數據判定公信力,環保局說明,異味污染物的測值經公式運算、科學量化、標準作業程序得到的數字,檢測流程具科學及公正性,也是目前異味公告的標準方法。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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