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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戶籍投票遭判刑 工會成員告發桃市長3位參選人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與華航企業工會成員,14日至桃園地檢署告發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張善政及賴香伶虛偽遷徙戶籍。(桃產總提供)圖片來源:中央社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長趙剛等人 2018 年因遷戶籍投票,日前被最高法院判刑確定。趙剛等人今天到桃園地檢署告發桃園市3名市長參選人虛偽遷徙戶籍,未來也將申請釋憲。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長趙剛、理事朱良駿,與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上午至桃園地檢署告發民主進步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中國國民黨桃園市長參選人張善政,及民眾黨桃園市長參選人賴香伶,涉嫌違反刑法第 146 條虛偽遷徙戶籍。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與華航企業工會成員,14日至桃園地檢署告發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張善政及賴香伶虛偽遷徙戶籍。(桃產總提供)圖片來源:中央社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在新聞稿中表示,趙剛、朱良駿和劉惠宗,在 2018 年為了支持華航企業工會推派秘書長朱梅雪參選桃園市長,將戶籍遷到桃園,今年 5 月卻被最高法院認定是選舉幽靈人口,違反刑法第 146 條「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判決確定。

桃產總表示,趙剛、朱良駿和劉惠宗均在華航工作 20 年以上,都是桃園在地工人,無論申請勞動檢查、勞資爭議調解或工會相關事務等,主管機關都是桃園市政府,桃園市長候選人是誰,對他們及其所屬工會皆影響重大,遷戶籍實不應構成虛偽投票。

桃產總表示,趙剛等人認為,賴香伶、張善政和林智堅,與桃園的關係遠遠不及在地勞工,為了讓自己當選、取得投票權和被選舉權,今年 3 月起才陸續將戶籍遷到桃園,依照最高法院的標準,這 3 名參選人都違反刑法第 146 條規定。

桃產總表示,政治人物可以遷戶籍到任何地區作候選人,卻不准百姓因為政治理念遷戶籍至實際生活區域表達意見,非常不公平;針對刑法第 146 條荒謬不合時宜,3人也將聲請釋憲。

桃園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趙剛、朱良駿和劉惠宗違反刑法第 146 條,「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 2019 年判刑3人皆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

經3人提起上訴,高等法院 2020 年認為他們有「居住事實」、不構成「虛偽遷徙戶籍」,撤銷原判決改判無罪;最高法院去年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被改判有罪、維持一審判決,最高法院今年5月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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