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1. 不應該攻擊人的性格,攻擊的重點應該是論述。 2. 不得歪曲或誇大某人的論點使他們更容易受到攻擊。 3. 不要用少數來代表整體。 4. 不得透過假設其中某個事實的前提來論證你的立場。 5. 不能用以前發生過某件事的因果,聲稱它一定是原因。 6. 不應將論點簡化為只有兩種可能性,常常會有三種以上。 7. 不得將舉證責任推給被質疑的人。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geralt 原文出自李忠憲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論證論述 分享 FacebookTwitterGoogle+電子信箱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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