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 年世界發生了驚天動地的兩件大事,一個是東德柏林圍牆倒塌,另外一個是中國爆發六四天安門事件。同樣是反抗獨裁暴政,發生在台灣的鄭南榕為了言論自由抵抗國民黨警察拘提而自焚殉道,則是震撼台灣而且影響深遠的大事。
「惡法亦法」,政治學原理有此一說。但這是在自由民主國家檢討不合理不周延的法律條文的政治哲學思考,不應該被獨裁者拿來當作壓制人民自由的雄辯。
對 1989 年站在鄭南榕堅持言論自由的對立面的侯友宜,被問到這件事的想法時答說,如果歷史重來一次,他還是會做同樣的事。這句話是侯友宜的真心話,他覺得他是站在正確的一邊,所以沒有掩飾,也沒有懊悔,更不用說反省。總而言之,他現在的心態還是當年獨裁政權下的那個警察。可是他現在是要競選連任新北市長,而且還有野心想要競選2024台灣總統的人。
就算『惡法亦法』好了,那麼國民黨根據的是甚麼法?說穿了就是惡名昭彰的『戒嚴法』。但是這個害死多少人的『戒嚴法』,不是在 1987 年的 7 月 15 日就解除了嗎?1989 年 4 月 7 日那一天,穿著警察制服在鄭南榕的雜誌社樓下按鈴,拿出一張高等法院的公文向對講機唸岀逼使鄭南榕自焚的『惡法』。國民黨的這個警察,當時知不知道他執行的是甚麼法?有沒有道理?
作為一個中山分局的警察,他或許完全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因為他只是『奉命行事』。而且他自己知道在國民黨的政權中,他只是一個警察。如果政治上有甚麼對錯,都由背後那個發號施令的『老闆』負責,不管是好事或壞事,怎麼樣都算不到他的帳上。
但是歷史很諷刺,他現在身份大不同了。他是台灣最大市的市長,不但要參選連任,而且還有更上一層樓,競選台灣總統的可能。被問到當年他執法造成鄭南榕自焚這件慘案,他該如何回答?雖然脫掉警察制服,他的心態和思想,還是當年那個警察。這一點也不奇怪。四年前他能當選新北市長,讓他知道警察在台灣社會有多麼強大的勢力和優勢。他也深知人性的弱點。現在每次面對電視鏡頭的講話和神情。說是自信也好,說是冷血也好,他一副有恃無恐的樣子。現在他心中可能還想說:如果歷史重來一次,還是會做同樣的事。
他還是會做同樣的事,這個我相信。因為時至今日,他有一百個機會表達懊悔反省,但是他沒有。就連一絲絲的同情的話也說不出口。
如果當時他去拘捕的是殺人犯或壞人,他是英雄。但站在迫害言論自由的對立面,就是自由民主的劊子手。如果說他是沒讀聖賢書,不懂多少道理。這還不是最糟糕的。
如果到現在他還相信那個『惡法』,所以一點也不會反省,一點也不覺羞恥,那麼台灣人就得當心會選出甚麼樣的市長甚至總統了。
我無法想像,今天會有一個當年的納粹集中營警衛,敢對公眾說:如果歷史重來一次,我還會做同樣的事。但是,台灣有人敢說。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