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東吳大學法律碩士專班夜間部的畢業生,其實我還蠻覺得自豪的。這種自豪的程度,在於毅力,而不是學歷。
要知道,夜間部的同學,必須要在上班八小時以後,繼續到學校上課,通常在晚上十點以後才能下課,回到家以後,沒多少時間可以休息,第二天又要上班。那麼假日呢?假日有作業、有小組討論、有期中、期末考要準備,這樣的時間,東吳大學要求四年。也就是我必須每天晚上都去上課(大四的課會少一點),考試得要通過,才能拿到學分,而且要交出一本碩士論文,才能拿到夜間部的東吳大學碩士學歷。
那麼,學校、學歷跟我的工作能力,有沒有關係呢?應該有一點關聯,但不會是全部。應該很少人找律師,是因為這個人是不是台大法學博士畢業,畢竟拿到博士學位,卻不會做人做事的人也很多。
工作,跟你能不能理解別人的痛苦、能不能解決別人的問題有關,但就是跟學歷不直接相關。
台大、師大很棒啊!可以拿碩士、博士也很厲害啊!但是台大學生家長的收入,以平均值來說,在所有大學裡名列前茅。有些人有能力好好栽培孩子,所以孩子可以進台大,有些人的地板,就是很多人的天花板。如果因為是這樣的原因上台大,應該感謝的人是父母,而不是沾沾自喜的覺得自己很聰明,別人的大學很爛吧?
學歷,比較像是衛生紙,平常不覺得重要,但是上廁所的時候找不到,才會覺得很痛苦,其他時候,學歷要幹嘛?
炫耀嗎?如果在這個學校裡,沒有學到東西,沒有認識任何人,到底要炫耀什麼?就像是號稱自己在日本念博碩士,但是日文程度始終在 N4,那請問是去早稻田唸書,還是到找到甜遊學?
以批評學校、夜間部這種方式,來彰顯自己、貶低別人,只是反映一個人內心完全欠缺同理心而已。
夜間部,是我花了下班時間爭取到的學歷,我確實是夜間部,但我驕傲。
原文出自呂秋遠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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