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生殺人意念多時的男子陳柏諺與甫相識的馬來西亞蔡姓女大生起金錢爭執,涉嫌徒手掐扼蔡女頸部致死,同時以玩偶遮掩蔡女眼睛。士檢今天依殺人罪起訴陳男,請法院從重量刑。
士林地方檢察署在案發後第 48 天迅速偵結起訴,預計明天將目前在押的陳柏諺移由士林地方法院審理。
士檢指出,陳柏諺犯後自殺未遂,在警方救護期間脫口而出「我殺人了」,又稱「她已經死透了」;但陳男坦承因沒辦法死之後才告知警方殺人之事,自首動機並非出於真誠悔悟,請法院勿依自首規定減輕其刑。
士檢表示,陳柏諺有大學學歷及工作經歷,有相當智識,卻僅因細故而殺人,且前後供述不一、不曾坦承犯罪,試圖狡飾犯行,足見並無悔意、犯後態度不佳而不應輕縱,請法院從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陳柏諺今年 4 月間透過 IG ( Instagram )私訊蔡姓女大生,但兩人並無密集往來。
今年 9 月起,陳柏諺逐漸萌生殺人想法,曾以手機搜尋「殺女友為度她成佛」、「殺人魔在屠殺時腦中到底在想什麼」等文字,也曾傳訊息給父親表示本來要殺林某某,並購買普拿疼等藥物,作為殺人後畏罪自殺之用。
10 月 3 日晚間,陳柏諺主動聯繫蔡姓女大生,兩人相約 10 月 7 日碰面,自此才有較為密集的往來,陳男並多次出入蔡女位於台北市士林區的租屋處。
陳柏諺聲稱, 10 月 13 日上午 10 時許,在蔡女租屋處索討為協助蔡女自創品牌而支付的新台幣9萬 9999 元遭拒,而心生不滿,徒手掐扼蔡女頸部,並以玩偶抱枕遮掩蔡女眼睛。
陳柏諺見蔡女因遭掐脖而無法言語,仍不鬆手,直到蔡女窒息死亡;陳男犯後逃回新北市租屋處服藥自殺,並傳訊給家人,警方獲報致電,陳男辯稱只是開玩笑;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鳳鳴派出所員警仍前往查證,驚見陳男倒臥散落藥物的床上,陳男脫口而出「我殺人了」,全案因而曝光。
檢警調查,蔡姓女大生來台唸書並無金錢壓力,曾在事發前一天向友人表示不喜歡陳男是足控(戀足癖),所以還在考慮是否要與陳男交往;蔡女體內雖被驗出藥物,但與蔡女日常服用藥物相符,無法證明陳男下藥殺人。
此外,陳柏諺的友人也作證說,陳男先前對蔡女多所抱怨,更之前曾因感情問題而有想要以逼車、持刀械等方式警告他人的想法,對於處理感情問題較極端與激動。
士檢另指出,本案偵辦期間,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迅速安排解剖,以最速件處理,經檢察官楊舒婷指揮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偵辦,運用數位採證鑑識,分析比對手機等資料,終能釐清犯罪事證,迅速偵查終結提起公訴,具體實現個案司法正義,告慰被害人及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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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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