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道光年間,禁止私人採鹽,但浙江沿海一帶人民為了生活,私下從事採鹽活動,本來政府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後來新官上任,要求民眾只能到課過重稅的鹽舖買鹽,不能買私鹽,一個讀書人代表老百姓跟官府反映這個問題,卻被抓起來,老百姓知道後很生氣,燒了官府,把讀書人救出來,官府派兵鎮壓,也被擊敗,死了很多人。
因為事情大條,官府不得不讓步,改變了政策,但既然有亂,官府不得不找人頂起這個「首犯」罪名,最後那個讀書人被送到杭州斬首。
老百姓雖然覺得自己欠讀書人一個人情,但他們已經拿到他們想要的東西(降低稅負、賣鹽放寬),也就不管那個讀書人的死活了。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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