紘鼎開發工程有限公司涉私設管線,非法堆置並排放有害物質和超標污泥;台灣桃園地方檢察署今天偵結,依法起訴陳姓負責人等9人,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新台幣 45 億 295 萬餘元。
桃檢發布新聞稿表示,陳姓負責人等9人涉嫌在桃園市蘆竹區台 61 線濱海公路旁經營地下工廠,收置廢棄物堆置,並將部分廢棄物倒入污泥池,再透過私設管線排放到附近田地。
檢方表示,經檢警環團隊蒐證,8月 24 日晚間搜索,查得廠區違法堆置並偷排污泥,經採證鑑驗,發現廠區自去年 11 月起就私設管線,非法堆置並排放有害健康物質和超出法定放流水標準值的污泥。
檢方說,搜索當場即查扣,並聲請羈押陳姓負責人獲准,後續陸續清查金流等。全案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將受僱把風的少年3人移送少年法庭。
檢方表示,除提起公訴,也查扣紘鼎及陳姓負責人現金 164 萬 1510 元、汽車1部、砂石車 10 部、土地2筆、房屋3筆等財產,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 45 億 295 萬餘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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