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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報導邱議瑩「大家麥離開」 免罰20萬元確定

中天新聞台 2018 年高雄市長選舉期間報導立委邱議瑩喊「大家麥離開」打悲情牌, NCC 以內容不實裁罰 20 萬元。中天電視公司不服提告。法院日前認為, NCC 在沒有證據證明的情況下裁罰屬違法,判撤銷原處分、免罰確定。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指出,關於邱議瑩現場吶喊的內容為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諮詢委員意見分歧嚴重,但依據 NCC 委員會會議紀錄中,就此事實應如何認定,沒有看見有何討論的紀錄,僅有紀錄中天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規定的結論式論述而已。

判決指出, NCC 處分在沒有證據證明的情況下,逕行認定邱議瑩所述為「大家沒有離開」,並以此做出裁罰,認定事實為違法而應予撤銷。

北高行合議庭認為,北院更一審認為 NCC 處分為合法,顯然是判決理由矛盾,因此自為判決,撤銷原處分及原判決,即判決中天勝訴、免罰確定。

全案緣於, NCC 於 2019 年 1 月例行記者會指出,中天新聞台 2018 年 11 月 12 日播出「陳其邁回防大旗美,邱議瑩『大家麥離開』打悲情牌」新聞,經檢舉,該報導把「大家沒離開」的台語(大家嘸離開),報導為「大家麥離開」(大家不要離開),涉及內容不實,裁罰新台幣 20 萬元。

時任 NCC 發言人翁柏宗表示,中天新聞播放和字幕有意曲解事實,事後又未妥善更正,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 27 條第3項第4款規定,「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這也是相關條文自 2016 年修正後,首度開罰案例。

中天電視公司不服,循序提起行政訴訟抗罰。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認為該新聞沒有違反事實查證,損害公共利益,判決撤銷原處分(免罰)。

NCC 不服提上訴後,二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廢棄發回,北院更一審認定原處分無誤,判決中天敗訴。

中天不服提上訴,案件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日前做出自為判決。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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