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母乳摻鹽致女嬰肝損 舅媽二審改判刑7月

黃姓女子自認遭婆家不公平對待,多次將食鹽、砂糖摻入未滿1歲姪女的母乳,導致女嬰肝功能異常,一審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處 6 月徒刑,高院日前改判刑 7 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黃女與陳姓丈夫、小孩、公婆同住於新竹市,丈夫的陳姓二姊生產後,每周會把女兒帶往婆家,委託媽媽照顧2到 3 天;黃女自認長期遭到婆婆家歧視,婆婆偏心陳女剛出生的女兒,不疼愛她的小孩,於是心生報復。

2011 年 8 月 23 日日至 10 月 18 日期間,黃女趁家中無人,多次將鹽巴、砂糖摻入陳女放在冰箱的母乳,讓不知情的婆婆餵女嬰加料的母乳。

由於母乳有異味,女嬰不時拒喝或奶量減少;之後陳女發現母乳顏色、味道有異,於是將母乳送至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檢驗,查出鈉含量過高,便在家中廚房裝監視器,拍到黃女從冰箱拿出母乳、加砂糖,再放回冰箱,而報警查獲。

一審新竹地方法院認為,黃女犯後均坦承犯行,也向陳女當面道歉,審酌黃女行為對剛出生的嬰兒造成一定傷害,讓女嬰出生後多次抽血、就醫,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刑 6 月,可易科罰金。案經檢方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高院認為,黃女犯後持續抄寫經文,並以女嬰名義持續捐款,堪認態度尚可,頗具悔意,審酌黃女主觀有相當惡性,若非陳女即時發現,恐對女嬰造成更大傷害,考量黃女至今未取得陳女諒解,依妨害未滿 18 歲之人身心健全及發育罪改判刑 7 月。可上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邀請您加入「芋傳媒」的粉絲專頁
邀請您加入「芋生活」的粉絲專頁
我知道了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