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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林園空地悶燒 環保局限期30天內清除廢棄物

圖片來源:中央社

高雄林園區中芸三路空地 5 日起悶燒產生異味,環保局今天表示,火災涉公共危險罪將依法送辦,另將依廢清法命行為人及清運業者限期 30 天內清理,若沒清完將移送強制執行。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上午發布新聞稿指出,林園區中芸三路 268 巷附近一處空地 5 日上午 10 時 23 分悶燒廢木材,殘火直至6 日中午才處理完畢。火災除引發附近粒狀物及異味污染,影響空氣品質,更導致民眾大量陳情,環保局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32 條規定從重裁罰。另火災涉及公共危險罪部分,將依刑法第 175 條規定移送法辦。

環保局表示,為加速現場廢棄物清理,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 71 條規定,命相關行為人及受託清除處理業者限期 30 天內清理,若屆期不清除將移送強制執行,清除前也將派員定期巡視,避免再次復燃。

環保局指出,2021 年 4 月 21 日稽查發現龔姓民眾承租土地後,又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另也查獲 3 家業者非法清運廢木材。相關行為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 46 條規定,環保局已於 2021 年 6 月 2 日移送法辦,目前偵辦中。

環保局長張瑞琿表示,部分不肖業者為謀利,常將廢棄物非法棄置農地或租賃廠房,影響環境品質;因此土地使用人、管理人或所有人,應謹慎出租土地、廠房,如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將觸犯廢棄物清理法第 46 條規定,最重可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1500 萬元罰金,同時還必須負擔清除處理責任。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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