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間物流公司許姓員工去年在維修輸送帶時遭升降機撞擊身亡。家屬認定公司有疏失提告,公司盧姓主管最近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 2 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 2 年。
檢方調查,許姓男員工在去年 4 月 13 日晚上,於作業場所冷凍庫從事理貨作業時,因機器警報響起。許男為排除故障,跨越輸送帶並進入升降平台下方時,因機械未停止運轉,且升降平台區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的安全門等設備,導致許男遭升降平台夾住頸胸部,最後因窒息、呼吸衰竭,經送醫急救仍不治死亡。
起訴書指出,盧姓主管是現場工作場所負責人,負責現場指揮監督管理作業,也是執行安全衛生管理業務者,應注意勞工在作業時相關安全,但竟疏未注意導致這起工安意外。
判決書指出,這起案件經檢察官與盧姓被告達成協商,且盧姓主管已認罪,依過失致死罪判刑 2 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 2 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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