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紀錄片《台灣:禁忌之國》(Taïwan : Nation Interdite)於周六(五月六日)在巴黎舉行首映會,座無虛席。
那些在廣宣「反戰」且指責民進黨政府配合美國挑釁中國的人應該看到的訊息,至少是:
紀錄片導演藍諾思(Wandrille Lanos)受訪時說:「感受到台灣並不想要戰爭,但台灣有決心,堅決捍衛贏得的果實」。
他這些話,正是我周末在海德堡(Heidelberg )及紐倫堡分別兩場安全政策論壇主講的兩大重點之一。
另外一個是:
台灣的半導體產業及關鍵地理位置,是美歐日澳等之印太自由世界團隊的守門員。
若台灣失守於中共獨裁政權統治的中國,該團隊將任中國予取予求而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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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覺得「Nation interdite」譯為「禁忌國家」,讀起來順?,也有其嚴肅性,但可能須有些說明。
照字面直譯,我認為「Taïwan : Nation Interdite」至少有三義:
首先是「台灣:被禁止成為一個國家」。
其次是「台灣:被禁而遭排斥的國家」。
再來是「台灣:被視為是禁忌的國家」。
三義並存是極為可能的,但我較為傾向是第一義。而第二義則是第三義的延伸或被視為是「禁忌」的結果。
但我還沒看過此紀錄片,以上純粹是我的判斷。
不過「禁忌國家」若反推回去,是不是會成為「Nation tabouisé」?那就會有「台灣:不能接觸、不准提起的國家」。
但是此義的前提就是「台灣是個國家」,只是忌諱與之來往,否則會帶來不幸 – 即遭到中國的懲罰。若然,或許可從弗洛依德 1913 年出版的《圖騰與禁忌》(Totem und Tabu)來看此議題,然後延伸出「所有禁忌都有其挑逗及引人跨禁而感受到快感的一面」。例如,立陶宛就作了。
對了,弗洛依德的原文「Freud」就有「Freude」的想像空間,意為「愉悅、爽快」。有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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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吳志中出任駐法大使以來,台灣在法國的能見度提高到令人驚奇、驚喜、驚艶的程度!
原文出自謝志偉粉絲頁,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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