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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物價油價上漲 中市計程車8/1調整費率

台中市政府9日宣布,考量現行計程車費率已近7年未調整,近年相關物價、油價上漲,今年8月1日起將調整計程車費率。(台中市政府提供)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中市政府今天宣布,考量現行計程車費率已近 7 年未調整,近年物價、油價上漲, 8 月 1 日起將調整費率,起程 85 元不變,將調整起跳里程與延滯時間,以合理反映營運成本。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依「公路法」第 42 條及「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第 11 條規定,汽車運輸業營運成本重估及運價調整,除遇有特殊情形外,每 2 年檢討一次。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台中市現行計程車費率於西元 2016 年 5 月 15 日核定實施,已近 7 年未調整,近年相關物價、油價上漲,為合理反映計程車營運成本,也希望藉此次調整,鼓勵駕駛承接短程載運服務、合理長程趟次收入,也顧及保障消費者權益與接受程度。

葉昭甫指出,這次調整後,計程車運價起程跳錶新台幣 85 元不變。考量近年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約 8. 36 % (以 2016 年為基期,統計截至今年 2 月底止)、油價攀升約 45 . 71 % (以中油歷史價格 2016 年 1 月至今年 2 月計列)、車輛設備維修費用、基本工資上漲等因素,為兼顧計程車駕駛營運收入及消費者權益,經審議調整縮短起跳里程,由 1500 公尺調整為 1250 公尺,以鼓勵駕駛承接短程載運服務。

另外,延滯時間由累計每 120 秒 5 元,縮短累計為每 60 秒 5 元,以合理反映油價上漲成本。夜間 11 時至翌晨 6 時為夜間加成時段,每趟次加收 20 元,如遇跨夜間加成時段,統一以「上車時間」為準。至於「颱風豪雨假是否加價」提案,考量政策不鼓勵民眾外出,及台中市各區若未同步停班課恐衍生爭議,因此審定不採行。

運價調整因涉及計費表改表作業,所以訂於  8 月 1 日 0 時起施行新運價收費;若來不及在 8 月 1 日前完成修改計費表的計程車,則仍須依舊( 2016 年核定)運價按表收費。

交通局提醒,民眾搭車時如對計程車收費有任何疑問,可記下車牌號碼及搭車時間、地點等資料向交通局洽詢;另外也呼籲計程車駕駛儘速辦理計費表改表作業,並確實依規定按表收費,切勿超收車資,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公路法」裁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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