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 8 日發生休旅車撞擊斑馬線上母女,造成 3 歲女童不治、母親重傷,警方今天大執法,上午 2 個小時在北區案發路口仍開出 6 張汽機車未禮讓行人罰單,每張罰款 1200 元至 2000 元。
台南市一對母女 8 日上午在北區成功路、忠義路口的鴨母寮市場前,遭左轉的休旅車撞擊,3 歲女童身亡,母親重傷住院,引發熱議,台南市警局昨晚宣布大執法 1 個月。
台南市警局第五分局今天上午在轄管北區 12 個路口執法,其中母女車禍現場路口仍有汽機車未禮讓行人,警方上午 8 時至 10 時間開出 6 張罰單。
市警五分局告訴中央社記者,案發路口 6 張未禮讓行人罰單中,4 張是機車,罰款新台幣 1200 元,2 張是汽車,罰款 2000 元。至於全市汽機車未禮讓行人的舉發,市警局得等轄內分局統計,下午 3 時才有初步結果。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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