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大牙指控 11 年前遭時任老闆陳建州性騷擾。陳建州與妻子提出民事訴訟求償 1000 萬元。台北地院今天證實,分案由法官審理,陳建州已繳裁判費,未來將擇期調解或開庭審理。
依陳建州經紀人日前提供的本案民事起訴狀繕本指出,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 1000 萬元(裁判費裁定後補繳),訴之聲明有 2 項,第 1 項,周宜霈(大牙)應分別給付陳建州、范瑋琪各 500 萬元,第 2 項,周宜霈應於臉書的粉絲專頁,置頂刊登道歉啟事 3 天。
裁判費實際繳納金額部分,記者致電給受陳建州委任的法律事務所,所方回應,委任律師不在,且金額無法告知。
依據司法院公布的民事事件費用徵收標準,本案第 1 項的訴訟標的為 1000 萬元,第 1 審裁判費徵收 10 萬元,第 2 項部分,第 1 審裁判費徵收 3000 元。
演藝圈 Me Too 事件延燒,從節目「我愛黑澀會」出道的大牙(周宜霈)6月 27 日透過臉書指控, 11 年前和陳建州赴香港錄節目時,被其環抱性騷。
陳建州隨即發布聲明強調,行事坦蕩,如有行為缺失,絕對願意積極面對,但他強調大牙臉書內容全然不實。
陳建州和妻子范瑋琪 6 月 28 日發聲明表示,對大牙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及刊登道歉啟事,以維護自身名譽。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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