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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專欄》如果你喜歡《八尺門的辯護人》,可以試著去理解1986年的湯英伸

藝人范逸臣在律政劇「八尺門的辯護人」飾演副船長,以阿美族原生身分演出角色。 圖片來源:中央社

湯英伸,是阿里山鄒族的孩子。在 1986 年,從嘉義到台北來工作。他原本是嘉義師專的學生,如果順利畢業,他有可能會是小學老師;如果他還在世,他的孩子,或許只小你幾歲而已,可能會是你的同事,或是你的朋友。

但是,在那年,他犯下了殺人罪,而且是三個人。

湯英伸在族人的眼裡,是個文靜乖巧的孩子,國中畢業後考上嘉義師專,在同學眼中,他會寫詩,歌喉又好,更是運動健將。如果一切順利,他應該會是很好的國小老師。

然而,他在專四那一年,因為家裡有重大變故,開始有一些「爬牆、單車雙載、未繡名牌」等行為出現,師專的道德標準太高,所以已經將他留校查看。父親只好幫他辦理休學,回到阿里山的家鄉。回到家中,他覺得自己應該外出工作,在寫了一封信給父親之後,離家出走到台北。

湯英伸在分類廣告中,發現有餐廳應徵小弟,月薪一萬五千元。1986 年的這種薪資,看在他眼裡,簡直就是天堂,當年一個麵包只要五元,現在是多少,我們都知道。

然而,他到了台北以後,才發現一切都是假的。餐廳根本就是職業介紹所,而他被「賣到」洗衣店去工作。介紹所的人告訴他,要繳三千五百元的保證金,他總共繳了一千五百元,身上的錢都被掏光了,只好接受介紹所的人仲介洗衣店的工作。洗衣店的老闆立刻接受,並且坐計程車帶他回公司。他向洗衣店老闆簽了二千二百元的借據,並且拿身分證當抵押品。

為什麼多了二百元?因為洗衣店老闆的計程車費也要由他付。

他到了洗衣店工作,每天工作十七小時,從早上九點到凌晨二點,每日無休。湯英伸沒辦法忍受這樣的生活,做了八天以後,決定向老闆請辭。結果老闆說,湯英伸一天的工資只有二百元,他只做了八天,所以還欠他錢,湯英伸傻了,不是說好五百元,怎麼會變成兩百元?

第二天晚上,他喝了點酒,回到洗衣店以後,又跟老闆索取身分證,想回家過祭典。但是老闆卻辱罵他是番仔,兩人在盛怒之下,打起架來,湯英伸先殺了老闆,老闆娘本來加入戰局,看老闆被打倒後,逃跑不成,也被殺害。重點是二歲的小女孩,也被湯英伸殺死。本案速審速決,1987 年,湯英伸以強盜殺人之罪嫌,判處死刑定讞,並且立刻執行。那年,他還不到二十歲。

許多的遠洋外籍移工,跟當時的原住民是一樣的。

我們往往可以在看到某些令人義憤填膺的新聞時,簡單的判斷對錯,然後用各種尖酸的言語攻擊對方。但是如果是我們歷經過那些過程、那些成長背景,或許會比較可以理解當下他的決定。當然,並不是說他這樣的抉擇是對的,只是當下他就是這樣選擇,只是我們沒經歷過那些,所以會以為,我才不會這樣。

所以,很多輕而易舉就有的幸福,並不是理所當然的。畢竟人的幸福很相似,悲劇卻各有不同。而月薪 3 萬元的煩惱,肯定會比 30 萬元的多。如果我們即將或已經是 30 萬元,希望自己別忘記,我們擁有的這一切,可能只是因為投胎與運氣所導致,不只是自己很努力,更不是因為一分耕耘一分收穫。有機會的話,請多關心身邊的人,不要成為一個勢利的傢伙。而如果我們只有 3 萬元,想辦法讓自己快樂,因為那是其他人無法奪走的東西。如果不快樂,那不是你的錯,要相信自己,盡力了就好,你已經很努力了。
真的,我們都很努力了。放棄是最容易的,既然出生就已經是六十分了,那就別放棄。只要別放棄,都好。

演員李銘順在律政劇「八尺門的辯護人」中飾演公設辯護人,力拚替犯下滅門血案的外籍漁工翻案。
圖片來源:中央社

原文出自呂秋遠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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