帛琉籍「天使輪」7 月 21 日在高雄港外海沉沒,導致貨櫃漂流和油污,海保署昨天第 5 次祭出重罰新台幣200 萬元,累積裁處金額至 540 萬元,要求船東負起責任。改善期限至 8 月 18 日。
海洋保育署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8 月 8 日船東透過船務代理提出抽油計畫,但不完整,也沒有布放攔油索等作為,已撤回要求修正後重提。15 日開出第 5 張罰單,裁罰加重至 200 萬元,改善期限至 8 月 18 日。
事發至今,海保署 7 月 26 日首度依違反海洋污染防治法,裁處船東 30 萬元、限制重要船員離境等行政處分;7 月 31 日二度開罰 60 萬元。8 月 3 日開出第 3 張罰單 100 萬元,8 月 11 日再罰 150 萬元。
8 月 15 日加重裁罰 200 萬元,5 次共累積裁罰 540 萬元,但船東至今未繳。為配合海事調查相關作業,航港局也限制天使輪所屬 19 名船員出境。
海保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此案是海洋污染防治法修正通過後首件重大海洋污染案件,為持續督促船東採取防止、排除及減輕污染等適當措施,昨天祭出重罰 200 萬元,要求船東負起責任。
海洋保育署說明,15 日稽查結果顯示船東仍未有布放攔油索等積極作為,不但油污持續滲漏至海面,相關應變措施亦由港務公司及海委會代為處理。
台灣港務公司高雄分公司昨天表示,海事工程公司昨天下午 2 時進行水下電焊補漏作業,經潛水員目視已無油污洩漏。預計 17 日布放浮筒警示燈標後,開始重油艙抽油作業,預計於 9 月 3 日前完成船體重油抽除工作。
(新聞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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