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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之豪專欄》今晚講一個比「OK」的議員伯的故事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geralt

議員伯,連任三屆,地方實力不容小覷。

唯一的小缺點,是曾酒駕肇事後逃逸而已,不是什麼特別令人印象深刻的大罪過。(反諷註明)

一天,一個工廠鐵皮違建,被拆除大隊檢舉,限期拆除。業主慌了,跑來找議員伯幫忙。拜託拜託,真的沒有別的辦法了嗎?這時,議員伯的右手,緩緩比出了一個「OK」的手勢。「OK?什麼 OK?」業主派去的代表還在暗自奇怪。這時,議員伯又把這個OK轉回來向自己,有點像是饒舌歌手在比什麼幫派暗號一樣。這不是「OK」,這是「3」。業主代表是聰明人,看懂了,點點頭。

他心想,照常理判斷,3 萬太少,300 萬又太多,肯定是需要 30 萬吧?一個月後,業主去郵局領錢,一疊 10 萬,共三疊,30 萬,放進一個茶葉罐裡,帶去議員伯的辦公室。議員伯一看到茶葉罐,說:「這麼客氣,還拿茶葉過來。」緊接著馬上把茶葉罐收到桌子底下。

過不久,拆除大隊來拆除時,議員伯認真演出,對拆除隊員說:「打狗之前也要看一下主人」。

拆除隊員心生恐懼,象徵性拆拆屋頂,就離開了。

議員伯,後來被廉政署移送到士林地檢署偵查起訴,貪污治罪條例。

一審有罪,判 6 年,二審被高等法院駁回。議員伯不服氣,還在打最高法院的三審訴訟。

我為什麼寫這個故事?

因為議員伯的兒子,現在要選立委,要挑戰賴品妤。

你還是不需要知道他的名字,你只需要知道,議員伯就是為了要大家不聽到這個故事,所以過去幾天來,搞這一大齣抹黑賴品妤的戲碼。

結果,我還是把這故事給講出來了。

(以上議員伯的故事,內容來自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6 年訴字 308 號、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108 年上訴字第 4093 號)

圖片來源:截自張之豪臉書

原文出自張之豪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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