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家肉品商進口美豬混製肉片,產地卻不實標示為加拿大。新竹市府今天表示,竹市15家餐飲業曾採購,經查 1200 公斤肉品已用罄無庫存,將持續查核肉品標示及抽驗,違者加重裁處。
新竹市衛生局今天新聞稿表示,近日接獲有關桃園市、新北市肉品業者產地標示不實,相關肉品流向新竹市餐飲業。經啟動訪查轄內 15 家下游餐飲業者,相關肉品約 1200 公斤均已全數用罄無庫存,查察結果將提供上游業者轄屬縣市衛生局。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表示,將持續查核轄內肉品標示及抽驗,違者將加重裁罰。對於有原產地標示不實情形,依違反食安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以及同法第 45 條第 1 項規定,處新台幣 4 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也呼籲食品業者遵守豬肉原產地標示規定,於餐廳內及散裝肉品販售處以卡片、菜單註記、標記(標籤)或標示牌(板)等型式,或於製造產品外包裝上如實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國),並保存肉品來源佐證資料備查。
依新竹市衛生局資料,10 月 4 日、6 日分別接獲桃園市及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通知,桃園市「新興冷凍食品有限公司」今年 7 月 1 日至 8 月 20 日以美國冷凍豬前腿肉製造豬火鍋肉片,新北市「瑞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9 月 23 日以美國梅花肉經塑型組合後切片製造豬肉片,均於包裝產品標示原產地為加拿大,原產地標示不實,並流向下游。
(新聞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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