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說,台灣「非常多人」靠感覺投票,也就是,我「覺得」哪個人應該很清廉、哪個應該會貪污、哪個無能、哪個有能力,絲毫不考慮投票就是把自己的權利轉換成別人的權力,這個人往後就可以決定公共政策。反正我就是投爽的,誰讓我覺得爽,不論是罵人罵得爽、講話講得爽,我就投給他。但是,畢竟選舉結果我也得承擔,所以有些話還是不吐不快。
你們這些國民黨與民眾黨的政客,還沒開始當選,不談國家願景,只有一個下架民進黨,現在就開始分贓,兩個政黨開始在談結婚嫁娶、等很久、聘金多少,這是怎麼回事?更何況,現在就在談權力要給誰、行政院長要給誰、副總統有沒有實權,這是什麼不要臉的說法?更別說,你們所謂的分贓,根本不符合政治學與民主政治的基本原理。
- 台灣的憲政制度,原則上是四不像,有孫中山的三民主義制度、美國的總統制與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的陰影、法國的雙首長制設計、還有制憲之初的內閣制遺緒,整套制度,就是東拼西湊出來的一部拼裝車,這是我們首先要有的概念。
- 不談憲法本文,目前的憲法增修條文,最接近法國的雙首長制,也就是說,政府原則上會有兩個行政首長,分別是總統與行政院長。如果總統與國會同黨,那就是權力在總統手上;如果不同黨,總統就得要適度與國會妥協,選擇國會默許或同意的行政院長,進而有權力分享的可能。
簡單來說,這段話的意思就是:柯文哲選上總統,國會是國民黨多數,那麼行政院長就得與國民黨合作。侯友宜選上總統,權力都是國民黨的。賴清德選上總統,國會是國民黨多數,那麼施政就得與國民黨配合,甚至選擇國民黨想要的行政院長,大概就是這樣。 - 台灣的副總統設計,承襲美國的總統制,也就是備位而已,總統交辦給他無關緊要的任務,他得做。總統要他赴湯蹈火,他一樣得幹。總統把他晾在一邊,那就是坐領乾薪,等總統哪天突然過世或不能工作,他才有發揮功用的這一天。總統一天在位,他就是一天發呆。
所以,不要再說副總統給誰、實權也交給他,然後總統是空殼子就好,這是不符合憲法的,或者說,這就只是欺騙對手的一種說法。 - 行政院長,不需要立法院同意就能任命,這是類似法國的任命方式。但,立法院可以透過否決預算,或是提出倒閣,讓總統不得不任命國會支持的人選。所以,恢復閣揆同意權,這得要修憲,實際上很難做到,也沒必要。
- 目前民主國家有三種主流制度:總統制、內閣制、雙首長制。台灣現在是雙首長制,總統制是美國,內閣制是英國。因為總統直選,內閣制已經不可能在台灣實施,不然會出現兩個不同的權力核心,總統權力來自人民、閣揆權力來自國會,往後政府體制肯定會無所適從。
要內閣制,就要廢除總統直選。但是,不讓台灣人以選票直接選總統,得要修憲,而且,這有可能實現嗎? - 依照憲法,總統不可能到國會備詢。總統只能去國會報告,但不能接受質詢。基本上,總統的權力不來自於國會,是來自於人民,所以總統不需要接受國會的質詢,只有行政院長,才需要接受國會監督。
-
聯合內閣,主要還是內閣制的設計。在台灣,除非總統與國會多數黨不同黨,才會有總統為了妥協,任命國會多數黨喜歡的行政院長,而且由行政院長根據國會結構組成內閣,勉強可以稱為聯合內閣。
但是,聯合內閣的發生可能,還是取決於國會結構,不是取決於總統與副總統,少在那邊分贓。
- 如果明年初民進黨選上總統,但是國民黨與民眾黨取得國會多數,那就會是雙首長制當中的「左右共治」。未來的施政,例如潛艇還要不要繼續國造、還要不要採購軍備,就受控於國會,所以,不是只有總統選舉很重要,國會組成也會決定台灣的未來。
- 還沒選上,就把權力分配赤裸裸的拿到台面上討論,這世界上除了國民黨與民眾黨,還真沒看過有這麼自我感覺良好的政黨。
- 最後,浪費自己的權利,讓別人取得權力,就是讓糟糕的人統治,面對中國,台灣完全沒有這樣的本錢,一次就可以到底,再回頭已經是百年身。別以為投票不重要,每張選票,都決定你我的未來。
那些台面上的政客,請不要再胡說八道了,台灣還是有唸過政治學的人,好嗎?
原文出自呂秋遠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