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國籍法已經規定很清楚,擁有外國籍者禁止擔任公職。 中配徐春鶯鐵定擁有過中國籍,除非她依法出示放棄中國籍的證明,否則不得擔任立委。 如果有人要硬凹,中國在憲政體制上不算外國。那很簡單,中選會、內政部禁止她擔任立委後,她可以申請釋憲。 原文出自曾韋禎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公職國籍法 分享 FacebookTwitterGoogle+電子信箱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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