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高行在黃國昌前女友的煽動、左膠律師謝孟羽的詭辯下,竟然裁決北監應設投開票所。親中勢力士氣大振,欲藉此推動中國可以決定人選的不在籍投票。所幸最高行腦袋清楚,知道秘密投票是公平選舉的核心,昨天予以駁回定讞。
不知道為什麼,北高行的法官總是常常做出非常違反社會常識的裁定,最後多半會被最高行打臉。
這次在黃國昌前女友陳惠敏主導的監所關注小組煽動下,號召 11 位受刑人挑戰爭取監所內投票權。然後在謝孟羽這位左膠律師的協助下,讓北高行做出監所必須開設投開票所的腦殘決定。
這位謝孟羽當時還有以民進黨籍參加北市議員初選。還好沒被蒙混過去。
北高行做出腦殘裁決後,聯合報、中國時報、國民黨、民眾黨等中國側翼士氣大振,紛紛大帶風向,想藉此強推中國可以決定人選的不在籍投票。痛罵不讓受刑人投票違反人權。
所幸,最高行昨挺起司法的脊梁,駁回北高行裁定。最高行指出,現行的投、開票制度,規定須在公開場域設投票所,並採無記名投票(秘密投票),且立即原封不動開票。若准少數受刑人在監所投票,將違反秘密投票規定;這對影響選舉結果公益所造成的重大損害,遠甚保障個別受刑人的投票權。
少在那邊說投票權不容侵犯的這種鬼話來替中國偷渡了。受刑人是受到國家司法裁定,被剝奪自由權的人;連自由權都被剝奪下,還談什麼更不可及的參政權?
原文出自曾韋禎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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