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內閣會議昨天通過提出民事和商事法( Civil and Commercial Code )修正草案,讓同性婚姻合法化,草案在 12 月中旬國會開議後將進行辯論。
泰國內閣會議昨天同意修改民事和商事法( Civil and Commercial Code ),民族報( The Nation )和曼谷郵報( Bangkok Post )報導,總理府副發言人卡隆( Karom Polpornklang )表示,將把法案內的用語「男人與女人」修改為「個人」,把「先生與妻子」修改為「婚姻夥伴」,以讓同婚伴侶可以獲得和異性戀婚姻伴侶一樣的權益。
卡隆表示,總理府的幕僚單位國務委員會( Council of State )也將修改其他相關法律,若同性婚姻中的其中一人去世,伴侶才能合法繼承其遺產。
總理賽塔( Srettha Thavisin )在昨天內閣會議後表示,國會 12 月 12 日開議後將就此案進行辯論。
泰國的民事與商事法( Civil and Commercial Code )規定婚姻是由一男一女組成,因此儘管許多泰國同性伴侶曾經試圖登記結婚,但都被戶政單位引述相關條文拒絕登記。
泰國曾經是亞洲第一個有機會通過同婚合法化相關法律的國家, 2018 年底當時的泰國軍政府內閣通過同性伴侶法草案,並送到國會審議; 2019 年3月,泰國舉行 2014 年政變後首次國會眾議院選舉,當時已經由內閣送到國會的同性伴侶草案被擱置。
2019 年選舉過後由於新國會成員上台,所有的法律程序必須重新走一輪,這使得泰國同婚或是同性伴侶合法化的進度等於重新來過。而 2019 年到 2023 年間,同婚相關法案在國會始終無法完成三讀程序。
今年泰國5月再度舉行國會眾議院選舉,賽塔所屬的為泰黨( Pheu Thai )在選前承諾會推動婚姻平權法案,賽塔就任後也表示會維持承諾。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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