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是低級抹黑的翻車日。首先是抹黑蕭美琴曾放棄國籍、沒放棄美國籍,雙雙翻車。其次是抹黑潘孟安接受建商提供豪宅,結果是有租約、按月繳租,單據俱全。最後是抹黑林志潔抄襲學生碩論,結果是學生參考林志潔的審查中論文,註釋還寫明文章出版中。可憐啊!
首先是蕭美琴的國籍、戶籍問題。這我昨天解釋過了,確實也是如此。而這麼愚蠢的抹黑,是連極深藍的趙少康、蘇偉碩、廖元豪都不想跟。翻車很正常。
其次是王鴻薇抹黑潘孟安住建商提供的豪宅。大概潘孟安有學習到賴清德的謹慎性格,不只有租約,每月匯租金都會留單據;不像我都只圖方便,直接用 ATM 轉帳。況且,相同價格、相同租金的物件,上網都找得到。
結果居然還有傻子在那邊扯,租金報酬率沒 2.5% 不合理。可見藍、白網軍都沒出過社會,連自己租屋也不會。租金報酬率會依不同的城市、物件類型而有所不同。哪有非得要 2.5% 的道理?有疑問可以請教包租公侯友宜。
最後是時代力量邱顯智拉攏不到林志潔,竟就潑糞想摧毀她。但這其實是林志潔先完成期刊論文,拿去送審,年底才會刊登。而年中就要趕畢業的碩士生,難道要因此延畢半年?為此參考林志潔已經完成、尚未出版的論文,並如實在引註中標明「文章出版中」。這就很清楚是學生參考林志潔的著作,怎麼會是林志潔有問題?
況且,林志潔論文 23 頁,學生碩論 134 頁;邱顯智顛倒過來說林志潔有 51% 與碩士論文一致,那其實是碩論的 12/134 與林志潔論文一致,那也才 8.9% 好不好!
邱顯智就是這麼骯髒。讓我想起 4 年前我拿他自己的財產申報、時力黨團的提案內容,質疑他投資中國、時力修法放水香港,他居然還有臉告我。最後當然不意外地,邱顯智就敗訴了,成為司法認證的投資中國者、司法認證的放水香港黨。只是我還要為這種無聊的案子,新竹跑 3 趟。
原文出自曾韋禎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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