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演唱會,對嘴演出比較嚴重?還是走音?
走音頂多是瑕疵給付,對嘴,不但成立民法瑕疵給付,恐怕還可能成立詐欺罪!
因為一般民眾去演唱會,他們的期待是「聽歌手現場演唱」,這個是雙方合約(購買演唱會門票)的重要交易事項,如果你是對嘴,要先講清楚(講清楚後會有人買票嗎?),如果沒誠實告知,卻又以對嘴方式表演,確實有成立詐欺罪的空間。
不過現在地檢署都被詐騙案件塞滿了,這種糾紛,如果可以,還是走民事處理比較好。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走音頂多是瑕疵給付,對嘴,不但成立民法瑕疵給付,恐怕還可能成立詐欺罪!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我是寫狀子開庭偶而幹樵一下客戶或被客戶狗幹的klaw律師, 請多指教!
現任:宏光展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獨立執業)、太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顧問、伸展顧問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顧問、雲書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顧問、基隆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法律諮詢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板橋分會基隆分會審查委員、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板橋分會士林分會基隆分會扶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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