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為了不讓家人去投票,就把他的身分證藏起來嗎?答案:這樣做是違法的喔!
依據刑法第 142 條規定:「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法定之政治上選舉或其他投票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偷他人身分證的行為,阻止他人投票,可能會構成以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投票權。或可依同法第 147 條,妨害投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投票前發現身分證不見怎麼辦?
若發現自己的身分證不見,不論是被偷或是遺失,可以趕快去離自己最近的戶政事務所,只要攜帶貼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及 2 年內相片,繳交規費 200 元即可補發。
而現在許多戶政事務所都有夜間延長上班時間的服務,許多戶政事務所都延長服務至晚上8時。但基於國民身分證安全管控問題,夜間延長上班時段無法現場製證,需隔日早上 9:30 後再至所領證。但依據防範選舉人重複投票或冒領選舉票辦法第 9 條規定,「補發之新身分證尚未領得前,應憑戶政機關發給貼有相片之證明書領取選票」。
但選前一日,因為各戶政事務所為確保選舉人資料正確,所以暫停夜間服務,所以請大家把握選舉前的最後機會,趕快確認自己的身分證是否還在身上,若遺失,請立即至戶政事務所補辦。
原文出自農藝女孩看世界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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