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在路上 之後,民進黨近日又推出另一支讓人熱淚盈眶的影片在一起 。影片觸及的是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支持同婚立法國家的議題。
同婚法是我和老公長年支持民進黨的許多原因之一,也是我們在美國 33 年後,在前年回到台灣定居而不是日本的原因之一。4 年多前,為了搬回來可以離家人近一點的初期討論,我曾問過老公是否會想回日本(畢竟他是台日混血)。然而,老公當下立刻說他更愛台灣,因為台灣支持同婚。回台後,朋友若有類似的提問,老公也常用同樣的理由回覆。所有朋友都會哈哈大笑,問他是不是打算要出櫃?
蕭美琴大使是台灣第一位提出同婚議題的立法委員。當時是 2006 年。經過漫長的 13 年,台灣終於在 2019 年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的同性婚姻專法,是亞洲國家第一。
至今,我還記得當年多位美國友人對台灣的進步表示讚佩。
多年來也遇過不少反對同婚的人士,但通常我們不會直接反駁。總覺得也許他們只是不了解同性戀者被歧視的痛苦,或沒有深思過這個議題。遇見反同人士,靜靜聽完他們的意見後,我都半會問:「請問,那您是什麼時候決定自己是異性戀者呢?」對方的回答多半大同小異:「決定?為什麼要「決定」自己是異性戀者?我天生如此啊~」嗯~就是啊。接著我也不再多說了。但經常會看到對方眼神一閃,甚至似乎可以聽到他們的腦細胞開始運轉的聲音。
我們向來清楚民進黨不完美,也不時有需要改善的空間。但民主進步黨確實在諸多議題上不辱其「進步」的黨名。2019 年針對政院版的同婚專法,民進黨立委邱議瑩曾說,「選舉是一時的,做立委沒什麼了不起、不做立委也沒什麼了不起,對於人權的追求、自由平等的追求,比當立委還更重要。」誠如一位好友所說,蘇貞昌院長不會不知道當年民進黨推同婚是敗票之舉,但是那種願意「犧牲自身利益,只為了做對的事」的情操,讓人深深佩服。總之,「選對的人,走對的路」對民進黨和我們而言,真的不只是一句競選口號。
我們真的很高興回來了。
回來和台灣在一起。
附註:謝謝 腦開 Open Brain 幫我們將 4 個毛小孩(Tottoro 和三隻肖狗)和台灣的美德畫在一起的妙筆。
原文出自Li-Lin Cheng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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