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陳俊翰是 2006 我大學畢業那年的律師榜首! 按照當年的到考率,他用輔具及特殊方式才能握筆答題的考卷,勝過法律系學生、考生數千名以上,我們好手好腳握筆寫考卷都打不贏他。 然後那個不好笑的喜劇仔,只能用嘴巴消遣,去嘲諷去網路霸凌這樣一個生命鬥士。 到底是有多自卑多心靈殘缺才會玩這種梗? 圖片來源:截自 賀瓏夜夜秀 原文出自魏筠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相關資料: 人物/只有嘴和眼 台版「非常律師」陳俊翰:身體限制不了我的夢 律師榜首陳俊翰 分享 FacebookTwitterGoogle+電子信箱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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