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說,是不是要離婚,這並不是重點,重點是你是不是對得起你自己。
你跟先生結婚二十年,對你而言,想必是一下子就過去了。這二十年間,你放棄職場,擔起教育孩子與家務的責任,跟孩子住在他繼承來的家,領著他微薄的家庭生活費用。去年年底,你們的對話是這樣的:
「我們分居好嗎?我不愛你了。」
「為什麼?我為了這個家,犧牲了二十年。」
「你的為什麼,是指分居為什麼,還是不愛你為什麼?如果是前者,是因為我不愛你了。如果是後者,我不知道。我怎麼知道為什麼會突然不愛一個人。」
「你有外遇了,對不對?」
「就當我有,那又怎麼樣?總之我沒有要離婚,但是如果你想,我會簽字。我現在只是想分居,生活費我會照給,你自己決定要不要離婚。」
他現在把決定要不要離婚的決定權丟給你,就像是以前他把照顧孩子與家務的責任丟給你一樣。那麼,你想離婚了?
當然不,你為什麼要離婚?如果金城武或彭于晏想要追求你,這段婚姻當然可以立刻丟到太平洋。可是,在他們兩個都還沒空的情況下,你答應離婚,可以獲得什麼?
獲得自由之身?你本來就是自由的,因為他根本不在乎你。喔!容我修正一下,他在乎你,他在乎你可以用微薄的生活費,帶孩子、孝順他的父母、操持你們的大小事物、幫他繳清所有費用、做盡所有家務事。他在乎你很好用。
那麼,你到底可以獲得什麼?他的感謝,你的成全,成全了他的瀟灑與冒險,也成全他的碧曲藍天?
而你失去了什麼?一旦離婚,你就得搬出去這個家,所以你立刻要租房子。你得帶著兩個小孩,但他不見得會繼續支付生活費。你沒辦法分配這間房子,因為這間房子是他繼承而來的,繼承所得不納入剩餘財產分配。最悲慘的是,你現在要找工作,經驗比不上職場老人、網路比不上職場年輕人,你已經隔離於這個社會二十年。二十年前還在用 window 95,現在呢?你會不會以為華為是衛浴設備?
這位姊妹,照顧孩子與自己,是要錢的。這世界,是錢在做人,不是人在做人啊!
你不要傷心,我知道你覺得很不公平。但是這個世界上教會我們最殘忍的事情,其實就是不公平,從出生到死亡,就沒有任何一件事是公平的。特別是你現在的狀況,其實是你自己的選擇。你選擇了什麼?捨棄掉自己的職場生涯,陪伴孩子與經營這個家,然後,你失敗了。你的失敗,不是誰的錯,而就算我認為這是他的錯,其實也無濟於事,因為二十年很漫長,你就是把時間花在這裡了,時間就是沒辦法回去,討論誰的錯,有意義嗎?
所以,從現在起,你要培養自己的一技之長,慢慢的把職場上的手感找回來。
你勢必會比別人辛苦,不論是薪資、職位,都比別人低,也比別人難找。但是,難找還是得找,因為難找代表有在找,有在找,就能有機會,一旦有機會,至少你已經有入門磚,不再是受控於經濟勒索的那個人。這時候,你才能慢慢挺起腰桿,然後勇敢的接受離婚這個事實。
這位姊妹,二十年過了,你還要繼續另一個二十年嗎?小武不會等你的,于晏也不會。
我擔心的,其實不是男人負了你,而是你負了自己。
原文出自呂秋遠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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