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商銀董事長王貴鋒涉夥同租賃公司負責人周哲男、台中銀經保負責人賴女花公款奢華度日,3 人遭檢方聲押後,新北地院經 8 小時審理,諭知王貴鋒以新台幣 1500 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
另外,周哲男、賴女則分別以 800 萬元與 300 萬元交保,皆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據了解,周哲男是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事業夥伴,日前協助朱國榮潛逃後,到刑事局自首。
檢調調查,王貴鋒是台中商業銀行負責人與子公司台中銀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前負責人。他自 2014 年起,共同以台中銀或台中銀保經租用公務車為名,租購勞斯萊斯等豪車使用,但他在租期屆滿後,沒有過戶車輛至台中銀或台中銀保經名下,導致 2 公司損失 2 億餘元。
檢調調查,王貴鋒還以公司名義,向極緻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周哲男承租龐巴迪 Bombardier Challenger 350 型飛機,多次公報私帳搭機出遊。另也以公司名義向周哲男經營公司承租台北市中山區某豪宅作為公司招待所,還公報私帳裝潢等;更自 2014 年至 2018 年以公司名義贊助廣告費給周哲男的行銷公司,總計使2公司共損失 10 億餘元。
新北地檢署 30 日指揮搜索,扣得豪車 7 部、重機 2 輛等證物,並帶回王貴鋒、周哲男與台中銀保經現任賴姓負責人等 22 名被告到案說明。
檢察官複訊後,認王貴鋒、周哲男與賴女涉犯證券交易法不合營業常規交易及特別背信、銀行法特別背信、洗錢防制法洗錢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滅證、逃亡之虞,向新北地院聲押禁見;其餘 19 名被告則分別諭知以 10 萬元至 300 萬元交保。
新北地院 1 月 31 日晚間 10 時開庭審理,歷經8小時,今天凌晨諭知王貴鋒以新台幣 1500 萬元交保,周哲男與賴女分別以 800 萬與 300 萬元交保,皆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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