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產發處處長林鼎超回應 2-4 樓產權問題時,一直說他們跟 NET 沒簽約,要 NET 去找大日。
我在這裡回應林處長好了。
2-4 樓產權歸屬,是物權問題,跟合約有什麼鳥關係?
基隆市政府既然沒跟 NET 簽約,市政府憑什麼拿人家蓋的房子?有什麼法律上依據?
大日跟基隆市政府之前簽的 OT 合約裡面,可沒 2-4 樓欸,既然 OT 合約裡面沒 2-4 樓,那要人家 transfer 2-4 樓給你們的法律依據在哪裡?
要知道大日可不是 2-4 樓的所有人,大日怎麼能把「不屬於他的東西」2-4 樓 transfer 給你們基隆市政府?
那基隆市政府取得 2-4 樓的依據在哪裡?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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