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李麗華被控指使外籍漁工搬走蘇澳區漁會倉庫內摸彩品。李麗華說,倉庫是漁會出借工會,漁會未告知導致誤拿。漁會指出,合約早已到期,拿錯就該歸還。
宜蘭縣南方澳文化產業發展協會常務理事吳小枚今天表示,印尼漁工 2 月 18 日舉辦活動,她幫忙募集逾百件全新冬衣外套等物資,裝滿一輛小貨車。
她指出,募集到物資後,向蘇澳區漁會商借小倉庫存放,預計存放到活動前一天,再運至活動會場南方澳第3拍賣魚市場;另為發放物資讓大家開心,還製作摸彩券、摸彩箱等。
吳小枚說,活動前一天,當夥伴要去搬走募集物資時,打開倉庫門發現物資全部憑空消失,協請漁會幫忙調閱監視器,發現 2 月 11 日下午有一批人打開倉庫將物資「處分」掉了。據參與搬走的外籍漁工指稱是李麗華要他們去搬,並出示社群平台 LINE 的對話佐證。
對此,李麗華表示,倉庫是漁會借給工會使用,雙方也簽訂契約,工會謹守使用契約第4條規定,未將倉庫轉租轉借給他人,反而是漁會在未告知工會情況下,讓他人將非屬工會物品放置倉庫,導致漁工誤拿,又要把責任推卸給她及漁工,讓她感到非常無辜。
蘇澳區漁會指出,這間倉庫是漁會無償借給工會使用,雙方都有使用權,漁會當然有權存放物資,李麗華應該很清楚哪些物資是屬於工會,既然知道拿錯,就應該歸還。
漁會表示,雙方的合約早已到期,發生這起事件後,若工會提出借用倉庫需求時,漁會將評估是否續借。
李麗華曾獲美國頒發 2017 年「打擊人口販運、終止現代奴役英雄獎」,表彰她為外籍漁工發聲的義舉,被外界譽為是「漁工媽祖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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