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臉書有兩篇被大量分享的文章,作者都是在美國的台灣留學生,文章內容皆有關他們的教書經驗。
上述兩篇臉書貼文皆描述課堂互動,且作者對學生或學校都有嘲笑或批評:
其中一篇的作者嘲笑學生「小左膠」、「被寵壞的屁孩」、與「不知苦難為何物」。另一篇的作者批評學生資質、學習態度、入學審核制度、以及教室設備等。
對台灣網民而言,上述的嘲諷與批評文字是生活日常。在美國教育界,類似的社群平台貼文則是一大禁忌,甚至會讓教授惹禍上身。
依據我的了解,若校方知道這兩篇貼文的存在,當事人極可能受到懲處,理由是違反專業倫理規範。
多數大學訂有社群平台使用規範,禁止教授發表類似的文章。雖然美國是保護言論自由的國家,教授的社群平台貼文並未受到法律保護。
早在十年前,美國就有類似的判例:教師在部落格惡言批評學生,遭解僱後提告學區違反合約。結果初審與上訴法官皆判處校方勝訴。
我的臉書經歷將近十年,但從未分享課堂互動,更不可能嘲笑學生或批評學校。我只用筆名寫作,從不提及任教大學的名號。
這就是我的「公、私」分際:不在私人帳號分享專業公務。有關社群平台的使用,我有自己的分寸:
- 除非絕對必要,儘量不在臉書貼文提到工作內容。
- 如果要分享工作心得,也只提供客觀的事實,避免參雜個人的主觀意見。
- 表達個人主觀意見時,只針對自己或不相關的第三方。
- 若要對學生或雇主表達個人的看法,只陳述正面的看法。
- 千萬不要針對學生或雇主表達負面的嘲笑或批評。
只要不違反上述五個原則,我在社群平台可以暢所欲言,不用承擔冒犯專業倫理的風險。
原文出自翁達瑞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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