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歲多男童遭虐死案,警方帶回陳姓社工釐清訪查紀錄。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質疑上銬的正當性與比例原則、呼籲保障隱私、勿將責任全推給社工,主管機關應有擔當。
劉姓保母去年 9 月接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 1 名 1 歲男童,劉女與胞妹涉嫌凌虐男童致死。台北地檢署今年1月間約談劉女到案,訊後依虐童致死、傷害致死、違反兒少法等罪嫌聲押禁見獲准,2 月間另約談劉女胞妹到案,聲押獲准。
此案爆發後,引發社會各界高度關注,並質疑兒福聯盟訪視報告是否造假。
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在臉書上發表聲明,首先表示,警方上銬是否具正當性與符合比例原則,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20 條第 1 項規定,以及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第 6 條及第 7 條,警方上銬是否具正當性及符合比例原則,本案社工是否有攻擊、自傷或抗拒之行為,甚至手銬戒具的注意要點規定應注意避免使用戒具遭他人攝錄影。
工會表示,若該社工均已配合調查,警方有何正當理由在大眾媒體前將其上銬供拍攝,對警方違反相關規定將社工上銬及供媒體拍攝的行為表示嚴正抗議。
工會並呼籲媒體自律,應保障社工當事人隱私,本案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應未審先判。針對眾多媒體及民眾暴露社工個人隱私,包含姓名、照片、家庭背景以及學經歷,恐影響本案社工人身安全,呼籲媒體及社會大眾自律,並且請勿轉發。
工會指出,根據兒盟員工表示,大批媒體整天在兒盟辦公室守候,造成工作人員嚴重的心理壓力,且已影響日常工作程序。呼籲媒體朋友還給兒盟員工一個正常的工作空間。
工會並要求兒盟董事長,不要把責任全丟到社工身上,兒盟董事長要求本案社工「應勇敢面對社會、配合司法調查」但這是社工一個人的責任嗎?社工執行業務過程,皆受到機構督導指揮監督,身為機構的最高負責人更是責無旁貸,不該所有責任都由本案社工一人承擔。
工會表示,此回應造成各界人心惶惶,擔憂未來機構遇到重大事件時,是否只會把第一線社工推出去面對社會輿論與咎責。
工會並質疑主管機關的責任在哪,為何全由社工一人扛,強力譴責主責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依「社政單位兒少保護案件通報處理、調查及處遇服務作業程序」規定,應於重大兒虐事件發生 30 天內完成調查報告。
工會質疑,衛福部在 3 月新聞報導延燒後,才緊急召開會議檢討兒少安置、收出養及居家托育制度不全,未能針對兒少政策缺失做出即時回應;另外,衛生福利部、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在過程中都未維護社工權益,躲在本案社工後面,讓本案社工面對輿論壓力。直到本案社工被警方上銬,全台社工目睹媒體大肆報導畫面,都已經造成不可抹滅創傷,甚至是可能的社工出走潮,盼主管單位針對可能造成社工集體創傷,提出相關對策。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