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桃園市議會開議第一天,市長張善政首先上陣進行市政報告。我在質詢中批評,桃市府動用第二預備金搞裝修,財政紀律有問題。
桃市府 112 年、113 年的裝修工程數量頗多,包括觀旅局、政風處、都發局、建管處、教育局、經發局,總金額高達 2 億。
桃市府不辦業務搞裝修,教育局一年補助各校修繕廁所也只有 3000 萬,多出來的是不是超支單位預算?
除經發局、青年局有編列在年度預算案,秘書處外牆修繕和市府機電空調系統更新都有編列在年度預算,青年局原來就有規劃逐年編列。
政風處、觀旅局、都發局與建管處都是用 112 年第二預備金動支的,總計 77,929,720 元(112 年 10 月前),議會無法監督。是誰同意用第二預備金簽准支付各單位裝修辦公室?
第二預備金理應留到不得已的時候才能支用,辦公室裝修動用第二預備金,難道是在規避議員監督?辦公空間裝修不是不行,但應該編列年度預算,由議會審查,才符合預算法定原則。
原文出自魏筠 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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