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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埤鄉長潘和源涉貪收押 屏東縣府派員代理

屏東縣民政處29日表示,新埤鄉長潘和源涉貪污罪經屏東地方法院裁定羈押,依地方制度法82條第2項規定,另指派曾任縣長室秘書的吳志江(圖)代理鄉長職務。(屏東縣政府提供)圖片來源:中央社

屏東縣新埤鄉長潘和源涉貪污罪嫌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屏東縣政府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指派吳志江代理鄉長,明天舉行交接典禮。

屏東縣政府民政處表示,潘和源經屏東地方法院裁定羈押,依地方制度法 82 條第 2 項規定,指派曾任縣長室秘書的吳志江代理鄉長。

根據民政處 29 日發布的新聞稿,交接典禮將於 30 日下午 1 時 30 分在新埤鄉公所辦理,由民政處主持、監誓及主計處監交,期許吳志江帶領、維持鄉務運作。

屏東地檢署表示,潘和源 2022 年就任鄉長後,聘潘姓男子為公所臨時員,再進用殯葬管理所的陳姓臨時人員為機要課員,陳男薪資差額則由潘男領取。

屏東地檢署認為潘和源涉貪污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以及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原因及必要, 25 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26 日上午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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