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國民黨要修電業法第 49 條,以後要調電價要立法院同意。 電價要立法院同意,立法院不就是一堆民意代表,你們這些人哪個敢支持漲電價的? 乾脆立法要求電價不得調漲就好了,不要裝模作樣。 這個方式看起來是為民眾著想,苦民所苦,其實是為了用電大戶,人家一個月可以省幾千萬,然後國家再用大家的稅金補貼他們的電費。 這年頭什麼事情都用民粹解決就好了嗎? 那可不可以修法讓大家免繳稅,資產一億元以上的富人負擔全部的稅,我想大家都會支持的。 圖為台北市中山區民宅電表。圖片來源:中央社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調電價電業法 分享 FacebookTwitterGoogle+電子信箱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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