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捷運昨天發生砍人案,造成連同凶嫌共 4 人受傷,涉案男子被警方依殺人未遂等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定他犯案時屬心智正常,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台中地檢署表示,檢方昨天接獲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捷運警察隊報請指揮偵辦,檢察官昨天先到案發現場勘驗,並指揮警方至凶嫌位於南部的住處搜索,但未發現異狀。
檢方指出,經比對相關事證、就醫與用藥紀錄,審酌男子事前購買凶器,提前規劃北上至台中入住旅館,並在犯案前先寄放物品等行為,且檢察官 22 日複訊時,涉案男子回應並非答非所問,認定他犯案時屬心智正常。
檢方表示,男子因涉犯刑法殺人未遂、傷害、恐嚇公眾及恐嚇危害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 5 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且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行犯罪之虞,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有羈押原因與必要,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晚間經台中地院召開羈押庭審理後裁准。
檢警查出,1 名家住南部的男子, 21 日上午在中捷綠線列車上持刀攻擊乘客,共造成 3 名乘客受傷,警方獲報到場將已被制伏在地男子戒護送醫,並查扣他做案的 1 把菜刀、2 把水果刀,共 3 把刀械。
因涉案男子行凶過程中手部也受傷,與其他傷者一同被送至醫院治療,昨天晚間出院後,在警方戒護下移送警局,凶嫌因向警方表示「太累了,想休息」,因此暫停夜間偵訊;22 日 上午凶嫌在律師陪同下製作筆錄,下午約2時完成警方訊問,被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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