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高檢署打詐會議 鄭銘謙:嚴懲重罰詐欺犯罪

圖片來源:中央社

高檢署今天邀集金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單位,針對防詐打詐情形召開會議。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期盼藉由打詐新4法,得以嚴懲重罰詐欺犯罪,追討被害人的財產損害。

台灣高等檢察署今天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 113 年第1次新世代打擊電信網路詐欺查緝督導會議」,邀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數位發展部及檢警調單位開會研商;法務部長鄭銘謙、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出席。

鄭銘謙於會議上表示,「打詐新4法」包括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科技偵查保障法草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及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往後於立法院審議通過,得以嚴懲重罰詐欺犯罪,追討被害人財產損害。

高檢署則指出,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欺行動綱領1.5版中高檢署為懲詐執行機關,督導執法人員查緝海內外電信詐騙集團;經統計自民國 112 年6月至今年4月止,共進行 13 波專案查緝,累計已查獲電信詐騙集團 2076 件。

高檢署也說,透過「檢察機關辦理電信詐欺案件罪贓返還計畫」,持續查扣電信犯罪集團的犯罪資產,予以追贓沒收,返還被害人,自 112 年7月至今年4月止,累計調(和)解 6470 件、調(和)解金額達新台幣 14 億 2641 萬元。

高檢署提及,據統計顯示, 112 年詐欺新收案件數占全國各地檢署總收案的刑案比將近 36 %,其中電信詐欺及人頭帳戶案件新收案件數,與 111 年相較分別增加 42 .9%、 67 .3%,但今年1月至4月間,電信詐騙及人頭帳戶案件新收案件數與去年同期相較,分別減少 15 %、 19 %,呈下降趨勢。

此外,高檢署將擴大推行「可疑帳戶預警中心」機制,透過檢警、金融機構合作,在被害人尚未查覺被騙或經金融機構攔阻卻不願意報案的被害人,提前圈存、警示人頭帳戶,有效遏止電信詐騙案件之發生、保護民眾免於被害。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邀請您加入「芋傳媒」的粉絲專頁
邀請您加入「芋生活」的粉絲專頁
我知道了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