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立法院昨天通過兩項給錢的法案,恰好示範違憲與否的界線。 藍白挾多數強修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將補償金從每年每公頃 3 萬元倍增到 6 萬元,完全未經行政機關的同意。等於提高政院預算。釋字第 391 號已判違憲。 提高民代助理費、村里長加發年慰金,行政院早有同數額的草案。只是藍白為邀功,刻意排除政院版草案。不違憲。 圖片來源:取自 曾韋禎 臉書 圖片來源:取自 曾韋禎 臉書 原文出自曾韋禎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補償金違憲 分享 FacebookTwitterGoogle+電子信箱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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