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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杰批桃園廢止SRF廠進駐草率 市府指自有公評

針對經濟部撤銷桃園市政府廢止3家SRF(固體再生燃料)進駐桃園科技工業園區處分,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杰10日指出,市府明知法律見解有誤,卻執意把有瑕疵的理由做成處分,自然會遭經濟部撤銷,桃園市長張善政儼然打假球。圖為可寧衛能源公司興建中的廠房。(讀者提供)圖片來源:中央社

桃園市府 3 月廢止 3 家 SRF (固體再生燃料)廠進駐桃科,經濟部 6 日撤銷原處分。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杰今天指出,市府假廢止、真放水。市府表示,自有公評,籲黃世杰捍衛民眾權益。

SRF 電廠進駐桃園科技工業園區爭議,前民進黨桃園市立委、現任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杰回應媒體詢問發表個人聲明指出,桃園市府應正視遭撤銷行政處分草率與輕忽,莫再堅持錯誤法律見解,否則將形同假廢止、真放水,罔顧居民權益。

黃世杰表示,根據經濟部訴願決定書記載發現,桃園市府廢止 3 家 SRF 電廠入園許可處分時並未論述廢止原因,僅以經濟部收回推薦函為理由即輕率做出處分。

他說,經濟部已 3 度發函告知,推薦函僅為政策表述無法律效力,可見桃園市府明知法律見解有誤,卻仍執意把有瑕疪的理由做成處分,當然未能通過訴願程序的法律審查,自然會遭經濟部撤銷。

黃世杰指出,從專業角度檢視,不免讓人感覺桃園市府在假廢止、真放水,「張善政市長儼然打了一場假球。」

他表示,桃園市府不是無計可施,行政機關的處分因法律瑕疵被撤銷後,市府若真心與民意站在一起,替人民解決問題,可另以行政程序法第 123 條第 5 款規定,「其他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者」為依據,以造成當地環境與居民重大危害為由,再次廢止入園許可,阻止 SRF 電廠進駐。

黃世杰指出,桃園市府在做處分時草率輕忽,該做的事情不做,卻在事後表示「遺憾」。但訴願委員只是為維持法治,不得不撤銷草率的處分。

他呼籲現職民意代表,莫忘初衷,桃園科技園區的主管機關是桃園市府,只有市府才有權責決定廠商能否入園,若是繼續陪市府打假球,甚至只問顏色、不看是非,就更加證明無心替百姓解決問題,「過去那些話只是選舉時的政治操作。騙得了一時,騙不了一世。」

對此,桃園市新聞處長羅楚東表示,3 家 SRF 專案入園的時間點,都發生在黃世杰擔任立法委員任內,黃世杰的「放水」及「打假球」論調,相信多數民意也知道更適合這2個詞的應該是黃世杰。

羅楚東指出,希望黃世杰應更謙卑地面對地方民意,而不是拿著法條玩文字遊戲,只會證明自己與地方民意越離越遠,黃世杰神隱1天後的發言,卻是長篇大論玩文字遊戲,觀音區民眾自有公評,建議黃世杰應在中央發揮影響力,與市府一起努力為觀音鄉親捍衛權益。

桃園市府 3 月 22 日發布新聞稿指出,針對3家 SRF 廠商(台灣立方、可寧衛、立疆)進駐桃園科技工業園區案,經濟部曾 3 度來函表示對廠商的推薦函僅是建議性質,不具法律效力,已予以收回推薦。這3家 SRF 廠專案入園程序已不完備,將依程序廢止原專案入園同意。

桃園市政府廢止同意專案入園後,可寧衛能源公司不服,提出訴願,經濟部 6 月 6 日撤銷桃園市府處分。

經濟部的訴願決定書顯示,桃園市府未於處分函中記載廢止的法令依據,且進駐必要條件為「需為取得經濟部能源局核發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文件之廠商」及「廠商需承諾事項」2 項。

訴願決定書指出,「由經濟部向市府推薦」等會議討論內容僅為機關間協商意見,並非後續個案入園同意處分內容,因此,桃園市政府廢止同意入園處分,自非適法。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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