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網友跑來靠北說政府機關買東西,怎麼可以沒合約?
買蛋是畜產會,是農業部成立的行政法人,不是行政機關,但經費是農業部來的,所以應該接受監督沒錯。
不過行政法人買東西一定要合約嗎?
法扶基金會是司法院成立的財團法人,平常會派案給律師,法扶跟律師們,有針對每個案子簽合約嗎?
沒有欸,我們就是跟受扶助人談話後簽委任狀、開辦文件,把開辦文件寄回法扶基金會,就好了喔!
每年幾萬個案子都是這樣處理的欸。反正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給受扶助人,事後有收到錢,跟法扶間沒爭議,就好了。依照黃國昌的邏輯,這樣肯定也是私相授受的弊案,對吧?
回到買日本蛋的事情,貨到付款,廠商還要先墊錢,毀損過期廠商自己吸收,這樣還沒簽合約,看起來,是廠商比較沒保障吧?畜產會還比價過,結果超思價格最便宜、量最大,不找它找誰?
明明就是找到最好的廠商買蛋,沒簽約,廠商沒保障,結果民眾黨、黃國昌硬要講成弊案,你就知道這些人是怎麼扭曲事實的。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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