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澳籍「金滿發 66 號」漁船曾違法捕撈鯊魚割鰭棄身,遭漁業署重罰;未料,此船日前再度被查獲,估計違規鯊魚鰭約 5000 公斤,將依違反遠洋漁業條例移送裁罰。
鯊魚割鰭棄身是指從鯊魚身上割下魚鰭(即魚翅),並將身體部分扔回大海。為顧及海洋生態保育,許多國家都被禁止,漁業署也明定禁止捕鯊割鰭棄身。
海巡署第一巡防區指揮部 19 日天表示,「金滿發 66 號」漁船曾於 2021 年捕撈鯊魚割鰭棄身,經營者被嚴懲新台幣 450 萬元罰鍰,收回漁業證照 16 個月,並核處船長罰款 50 萬元、收回漁船船員手冊及幹部船員執業證書 16 個月,直到去年才拿回證照再度出海捕魚。
第一巡防區指揮部指出,日前獲報此船又疑似違法割鰭棄身, 16 日此船返回宜蘭南方澳漁港,經專案小組檢查後,發現確有違法情形。 19 日經細查,估計船上約有 5000 公斤鯊魚鰭,後續將由漁業署依「違反遠洋漁業條例有關鯊魚漁獲物處理規定案件裁量基準」決定裁罰額度。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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