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管理署今天說,雲林縣長張麗善投書指國土計畫法對農業縣不公平、扼殺發展機會,但縣市政府能提出具體可執行的計畫,中央並不會反對,「千萬不要錯把國土計畫當成畫餅的開發工具」。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透過新聞稿指出,張麗善昨天(6 月 30 日)投書表示,國土計畫法對農業縣非常不公平,並指雲林縣農業區在國土計畫內,就占了全台 1/ 10 面積,導致其發展機會被扼殺等。
國土署說,農業發展地區的劃設,是由各縣市政府在第 2 階段,依地區土地資源特性進行劃設後,並公告實施縣市國土計畫;目前第 3 階段也是地方政府依據前階段成果接續辦理。中央強調一切尊重在地發展需求,絕無限縮地方劃設權限。
國土署表示,未來地方政府仍具「檢討變更」及「彈性規劃」權利。對於張麗善一直強調的開發機會,國土署指出,只要縣市政府能提出具體可執行的計畫,中央並不會反對,不管是現行都市或非都市土地開發的審議,都是依這項原則進行審議討論,因此千萬不要錯把國土計畫當成畫餅的開發工具。
國土署說,國土計畫法保障農民權益,與現行規定相同,且未來使用項目更擴及農業產、製、儲、銷等相關設施,比現行制度更有保障,後續將可直接提出申請無須再辦理變更,這同時也是突破區域計畫法架構的限制,讓農民可依照生產及農產加工需求,合理運用土地,並改善農村生活環境。
國土署表示,涉及農業權及財政劃分等建議,因涉及跨部會業務,將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保障民眾既有合法權利下積極研議,中央將與地方攜手,針對政策加強溝通,積極消除民眾疑慮,讓國土計畫能順利實施。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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