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預告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昨天是預告期最後 1 天。國民健康署長吳昭軍今天說,過去 60 天收集到逾 400 件正反意見主張,待整理內容及舉行專家會議,拚儘速送入行政院。
台灣早在西元 2004 年舉行代理孕母公民會議,以不禁止、有條件開放為共識,舉行 20 次以上會議,但社會難達共識。近年部分民間團體建議開放未婚女性及同性配偶施行人工生殖,再次歷經 20 次專家會議,國健署今年 2 月 27 日及3 月 28 日舉行 2 場公聽會。
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 5 月 14 日起預告,修正重點包含,受術夫妻修正為受術配偶,增訂受術未婚女性、受術異性伴侶、女性受術者、委託配偶、代理孕母、代孕生殖、代孕服務機構、代孕定型化契約及代孕子女用詞定義;增列代理孕母、受術配偶及受術未婚女性權益保障。
吳昭軍今天上午告訴中央社記者,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 60 天預告期滿,期間收集到 400 多件意見回覆,相較過去菸害防治法修正草案預告期收集意見回覆千件,「不確定多的定義,怎樣算多」。他表示,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意見回覆確實不少,仍待時間整理內容。
在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開始預告之際,吳昭軍曾告訴媒體,若意見較多,就需花時間凝聚共識,才能舉行專家會議,重新檢視法規條文。如今預告期滿,他說,暫時無法提供外界舉行專家會議與草案送入行政院的時程規劃,但承諾將以最快速度進行。
針對外界關注的「代理孕母」議題,草案增訂代孕條件為設籍台灣、年滿 20 歲至 40 歲、有足月懷孕生產經驗者,以終身 1 次活產為限,但禁止商業目的;以詐欺或脅迫方式使代理孕母或委託配偶共同簽訂代孕契約,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屬告訴乃論。
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預告期間,婦團曾公開發表聲明批評政府無法承諾避免兒童親權歸屬爭議等就納代理孕母,不顧專家團體意見,要求草案應刪除代孕相關條文;另一方面,國內生殖中心公布調查顯示,逾7成支持同性配偶適用人工生殖, 75 % 支持有配套開放代理孕母。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